1.悲劇發生在半夜。2020年6月8日晚,於外出與朋友聚會慶祝她通過了駕照考試。當晚11點,小宇參加聚會回來。路過公爹的房間時,躲在門後的公爹把他推倒在地,壹把鋒利的柴刀在他頭上閃過。龍某亮殘忍地朝小宇亂砍數十下,並將小宇的四肢砍斷。處於驚恐狀態的小宇幾乎沒有哭出來,於是她失去了反抗能力,癱倒在地,像惡魔爺爺壹樣瞪著眼睛。兒媳憤怒的眼神讓龍某亮感到有些緊張。她害怕她死後兒媳會報復他,所以她又挖出了她的眼睛。作案後,龍某亮並未潛逃,而是主動報警。警方和醫護人員趕到時,小宇已經因失血過多死亡。
第二,他為什麽要這樣對自己的媳婦?悲劇發生後,我非常不解地了解了龍某亮的家人。壹個看似誠實的人怎麽會做出如此可怕的事情?大家猜測可能是死亡賠償金654.38+0.3萬元引發的矛盾導致了這起血案。
2015年,小宇和龍結婚了,有了兩個孩子。5438年6月+2020年10月,小宇的丈夫龍某在工地不幸遇害。他們壹家獲得了1.3萬元的死亡賠償金,這筆錢壹直在她的公公龍某亮手中。從那以後,小宇要求公公買車買房。公公也答應給小宇30萬元,但壹直沒有兌現。
在法庭上,龍某亮還說出了殺害兒媳的三個理由:第壹,他認為小宇無視自己的孩子;第二,小宇不應該向他索要兒子辛苦賺來的錢;第三是小宇是個不守婦道的“人”。
第三,自首不能減輕處罰。龍某亮的辯護律師認為,龍某亮心懷怨恨,只是想教訓壹下自己認為不守婦道的兒媳,並無意直接殺害兒媳。其應構成故意傷害罪,而非檢察院指控的故意殺人罪。龍某亮作案後未離開現場,應認定為自首,依法應當從輕處罰。法院認為,龍某亮系預謀犯罪,其作案手段極其殘忍,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和極其惡劣的影響。他雖然自首,但不足以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龍某亮死刑。
第四,用金錢控制喪偶兒媳不是明智的選擇。公婆控制死亡賠償金是為了控制兒媳不再婚和領養孫子。這種現象經常發生,“四兄弟有法”認為公婆非常自私和不明智。小宇這麽小,公婆能理解她為了逼她撫養孩子,終身守寡所要承受的痛苦嗎?即使妳用金錢脅迫小宇屈服,小宇每天都不開心。怎樣才能養出壹個陽光的孩子?畢竟公婆年紀大了管不了了,孫子最後不是由我媳婦管嗎?所以公婆用錢控制兒媳不再婚,把孩子留在家裏是不明智的。死亡賠償金應該按人頭分配給每個人,他們應該管理自己的份額並選擇自己未來的生活。即使兒媳再婚,她也不會放棄撫養孩子。因為每個孩子都有贍養費,所以撫養對任何人來說都不是太大的責任。媳婦將來會幸福的,會把孩子養好的,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