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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詐騙未遂如何追究法律責任?
保險欺詐未遂的法律責任如下:

1.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

2、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保險詐騙罪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為目的,違反保險法律法規,采用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保險事故等方法騙取保險公司保險金。

保險詐騙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1.犯保險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保險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對象是侵犯財產所有權的保險公司和國家保險制度;

2.客觀上表現為五種形式:被保險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

3.主體為被保險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

4.主觀上只能構成故意,具有非法占有保險利益的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數額較大的,構成保險詐騙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理由或者誇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殘疾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壹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