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哥哥去世後,出現了代位繼承的問題。妳哥哥的孩子將代替他們的父親繼承妳哥哥的財產!法律規定了代位權。只有當孩子先於父母去世時,孩子才能代位繼承死者的份額!此外,如果妳的兒媳對她的祖母履行了贍養義務,她也可以享有繼承權!
壹般來說,如果兒子先於父母去世,父母的遺產和已故兒子的份額將由其子女繼承。
未婚媳婦是否有繼承權,要看當時的情況。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如果奶奶已經履行了主要贍養義務,她應該有權繼承奶奶的遺產。
對於如何履行主要贍養義務,看其他繼承人的態度和當事人的證據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其他繼承人沒有異議,事情就好辦了。
如果其他繼承人有異議,姐姐必須舉證證明自己已經履行了主要贍養義務。比如壹直住在壹起,經常去看望奶奶,長期照顧奶奶,給奶奶治病等。,可以作為履行主要贍養義務的證據。
兒媳沒有繼承權。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關系規定,父母、配偶、子女為第壹順序繼承人。
我哥哥比我父母先去世,我嫂子沒有繼承權。但是,雖然兒媳沒有繼承權,但她哥哥和兒媳的子女有繼承權,這在法律上稱為代位繼承。
換句話說,妳的侄女和侄子可以代表妳哥哥的份額。此外,老太太在以下兩種情況下享有繼承權。
首先,這是父母的遺言。只要有遺言,其他人都是姐妹,每個人都會。
如果妳按照妳父母想要的方式處理也沒關系,把它交給妳妹妹。
其次,姐姐承擔了贍養父母的部分義務。在這種情況下,妳可以給妳妹妹適當的遺產份額。
家和壹切?我哥哥走了。姐姐的孤兒寡母作為弟弟,只要力所能及都會幫助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