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晚,高酒後駕車發生事故,被交警查獲並拘留。隨後,高的駕照被吊銷,五年內不得重新參加考試。17,高因醉酒駕駛被提起公訴。他穿著白色短袖襯衫,戴著手銬,看起來很端莊。在公訴過程中,他對自己9日晚醉酒駕車的行為供認不諱。同壹天,法院宣布了審判結果:高因危險駕駛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4000元。
此外,值得壹提的是,高的案件是最嚴重的酒駕案件。他仍然有權上訴。
高被交警拘留。
對酒駕的指控沒有異議。
庭審當天,高表現平靜,態度良好,對公訴人的提問表現出高度配合。當公訴人問及“飲酒後是否自願駕駛”“是否承認酒駕”等問題時。高分別用了“自願”和“不反對”。此外,他還詳細解釋了當晚的酒駕事故:“首先,我喝了壹瓶白的,然後兩個人喝了壹瓶威士忌。”事故發生後,他接受了警方的酒精測試,並親口承認“酒精含量達到243.04mg/100ml”。至於他為什麽酒後駕車,高宋嘯聲稱他喝得太多了,已經失去了基本的判斷力。高本人完全承認酒後駕車的行為,其辯護人沒有異議,但他在法庭上提出,高在事故發生後壹直在向受害人道歉,稱自己很抱歉,並表示願意第壹時間支付賠償金。
高的懺悔
出示“諒解書”
辯護人高在法庭上還出示了壹份物證:壹封由當天被打受害者寫的諒解書。在高方面出示的諒解書中,劉姓當事人表示,高並未在車禍後肇事逃逸,並立即表示道歉並積極提出賠償方案。鑒於對方的良好態度,我希望法院能從輕處理高。在隨後的自我辯護中,高宋嘯首次公開解釋了自己的酒駕行為。
他說:“喝酒可以給人自由,但我因為喝酒失去了自由。”我壹邊喝酒壹邊開車上路,給大家造成了傷害。這是對他人和自己生命的極度不負責任。我要感謝公檢法、媒體和所有人。這不僅是壹個對我來說如此純粹的意外,也是對我的壹個浮躁的提醒。我承諾今後做壹名守法公民,並真誠賠償三名被害人的損失;我願意做壹輩子誌願者,我願意拍壹部宣傳片(酒駕);我願意為愛喝酒的朋友出謀劃策,希望得到大家的理解。"
高酒後駕駛調查表
法律解釋
刑事拘留是短期剝奪罪犯自由和就近勞動的做法。刑事拘留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看守所、拘留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行刑期間,犯人每月可以回家壹兩天,如果參加勞動可以酌情獲得報酬。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至6個月,數罪並罰不超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