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權賠償是指行為人因其過錯以作為或不作為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和身體,或者無過錯違反法律規定的義務,依法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的法律後果的行為。人身侵權損害賠償是損害賠償的壹種,在實踐中,由於糾紛的存在,人身侵權損害賠償在損害賠償中占有很大比例。人身侵權賠償是指行為人因其過錯以作為或不作為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和身體,或者無過錯違反法律規定的義務,依法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的法律後果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稱為賠償權利人;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權行為以及其他原因造成損害,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稱為賠償義務人。根據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等。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和殘疾輔助器具費。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受害人有被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被扶養人的生活費。此外,如果受害人或死者的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也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相關知識侵權損害賠償特點:1。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方式以造成他人財產或人身損害為前提。在各種責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的責任不能以實際造成他人財產或人身損害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財產、人身或其他權利受到侵害、面臨危險或受到阻礙,就可以要求行為人承擔這些責任;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的責任僅以財產受到侵害為前提;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責任通常以侵害人身權或知識產權為前提。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可以以他人財產受到損害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人身受到損害為前提。2.損害賠償的內容是支付金錢或實物財產。在其他責任形式中,侵權人不存在向受害人支付金錢的問題;即使支付的是實物,財產也應屬於侵權人。在返還財產的責任形式上,侵權人返還被害人的財產原屬於被害人所有或者管理。3.損害賠償責任受到各種因素的限制。其他形式的責任相對簡單,在實踐中易於操作。然而,損害賠償責任在實際承擔中更為復雜,通常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比如要考慮賠償範圍、賠償數額的計算、侵權人和受害人的經濟狀況、故意侵權中的懲罰性賠償等,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的規定。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六條* *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的,無論行為人是否有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