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包括國家機關(主要是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個人包括作為行政相對人的公務員、公民、外國人和無國籍人。
行政主體是行政主體的壹種。行政可能存在於各種行政法律關系中,但在各種行政法律關系中,它只是關系的壹方,而且是與另壹方對應關系的雙方。
人們經常混淆行政主體和行政主體的概念。事實上,這兩個概念是相互關聯的,但也有重要的區別。
行政主體雖然只是行政主體的壹種,但卻是行政主體中最重要的壹種。首先,行政主體在行政法律關系中占據主導地位,行政法律關系在整個行政法律關系中占據主導地位。
其次,行政主體可以在各類行政法律關系中形成主體,而其他行政主體只能出現在壹兩種行政法律關系中,而不能出現在所有行政法律關系中。
此外,行政主體尤其是行政機關作為行政法的主體是相對恒定的。雖然行政機關有時作為民事主體參與民事關系,但在大多數情況和場合下,
行政機關都作為行政法主體參與行政法律關系;其他行政法主體如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往往作為民法主體參與民事關系,或者以其他身份參與其他社會關系和其他法律關系。
正是由於上述原因,行政法往往把對行政主體的研究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擴展數據:
在我國行政法領域,行政主體是指享有行政職權、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職權並獨立承擔責任的組織。
行政主體是行政管理法律關系的當事人,是指能夠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國家行政職權,作出影響行政相對人權利義務的行政行為,並對外承擔行政法律責任,在行政訴訟中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它是指享有行政權力,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權力,作出影響行政相對人權利義務的行政行為,並能獨立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法律責任的社會組織。
特性
行政主體具有以下三個特征。
1.行政主體是享有國家行政權並實施行政活動的組織。這是行政主體與其他國家機關和組織的區別。
2.行政主體是能夠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權力的組織。這是行政主體與行政機關內設機構和受行政機關委托執行壹定行政任務的組織的區別。
3.行政主體是能夠獨立承擔因其行為而產生的法律責任的組織。這是行政主體獨立法律人格的具體體現,也是組織成為行政主體的必要條件。
在我國,行政主體包括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確立意義
編輯
依法行政的需要
行政活動是行使國家行政權力的活動,必然會對社會產生壹定的影響。行政部門對社會經濟生活實施組織管理時,可能會損害對方的合法權益,這就要求行政部門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不僅要求行政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行使行政權力,而且要求行政部門承擔其行為所造成的相應法律後果。要承擔法律後果,必須明確主體。主體不明確,權責就會不明確。
因此,不可能承擔責任。因此,依法行政首先要求為復雜多樣的行政部門確定行政主體資格。
確定行政行為效力的必要性
如果行政機關和其他組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其行為將不具有行政行為的效力,也不會引起預期的法律後果,並可能導致行為無效或被撤銷的後果。
因此,確定行政機關和其他組織的行為是否為行政行為以及是否具有行政行為效力的標準之壹是確立行政機關和其他組織是否具有行政主體資格。
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的行政機關和組織的行為不是行政行為,不具有行政行為效力。
確定行政訴訟被告的需求
行政訴訟是以具體行政行為為訴訟標的的訴訟活動。
需要確保行政活動的連續性和統壹性
行政活動是由公務員進行的,但公務員不直接承擔因履行行政職責而引起的法律後果。由於公務員與國家之間存在行政職務關系,其履行職責所造成的法律後果應屬於其所代表的國家。
依法行政原則要求有壹個行政主體的存在,該行政主體統壹和延續許多不同命令的公務員的行為,並承擔各種公務員的行為所造成的法律後果。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行政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