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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什麽是野生動物資源?
法律主體性:

壹、為什麽規定野生動物資源屬於國家所有?

野生動植物是中國巨大的自然財富。野生動植物作為自然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類寶貴的自然資源,為人類生產生活提供了豐富的資源,對人類發展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物權法》第四十九條規定,野生動物資源屬於國家所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51條規定,野生動物是指受保護的野生動物,即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根據《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野生植物資源是指天然生長在原生地的珍貴植物和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文化價值的瀕危、稀有植物。《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野生動物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國家保護依法開發利用野生動物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物權法》規定野生動物資源屬於國家所有,有利於保護我國野生動物資源和更加合理地利用野生動物資源。

第二,販賣野生動物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六萬五千四百三十八條+0: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壹條刑法第三百四十壹條第壹款所稱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壹級、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壹、附錄二的野生動物,以及馴養繁殖的上述物種。

第二條刑法第三百四十壹條第壹款規定的“收購”包括以營利為目的的購買和自用;“運輸”包括通過攜帶、郵寄、利用他人和使用車輛等方式運輸;“銷售”包括銷售和加工利用以獲取利潤。

第三,非法殺害珍貴野生動物罪如何判決?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這裏的嚴重情節是指:

(1)達到其附表所列的相應數量標準;非法獵捕、殺害不同種類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其中兩種以上分別達到附表所列嚴重數量標準壹半以上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認為情節嚴重: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嚴重影響野生動物科學研究和繁育工作的順利進行;武裝掩護犯罪;利用特種車輛、軍車等交通工具實施犯罪的;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