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條中的擔保人可以起訴對方嗎?
擔保人可以起訴借款人。根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壹條規定,保證合同是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由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七百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在其保證責任範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並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2.債務擔保人可以免責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債務擔保人的責任可以免除如下:
1.保證期間,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應當征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移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2.債權人與債務人約定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征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壹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債權人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內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經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4.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自獨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內,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5.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串通騙取擔保人提供擔保;
(2)主合同債權人以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
綜上所述,借條中的擔保人就是為債務提供擔保的人。對於這個人來說,如果債務人損害了自己的利益,
然後可以向法院起訴追討。壹般妳在處理的時候需要多方面收集相關證據。只有證據齊全,法院才能接受妳自己的訴求。因此,妳必須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