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糾紛收取律師費的標準是什麽?
合同糾紛收取律師費沒有統壹的標準,律師收費標準考慮的因素有:
1,花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的律師人數和律師的專業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情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二、合同糾紛的訴訟費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案件受理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壹)財產案件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分期累計支付;
1,不超過1萬元,每件支付50元;
2、超過1萬元至1萬元部分,按2、5%支付;
3、654.38+萬元以上至20萬元,按2%計;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支付;
5、超過5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654.38+0%支付;
6、超過654.38+0萬元至200萬元部分,按0、9%繳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0、8%繳納;
8、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7%繳納;
9、超過1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按0、6%繳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支付。
(2)非財產案件按以下標準支付:
1.離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無需另行支付;超過20萬元的部分,支付0.5%。
2.侵犯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人格權的案件,每案500元繳納100元。涉及損害賠償且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再追加賠付;超過5萬元至654.38+萬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過65438+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繳納50元至100元。
(3)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無爭議金額或價格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的金額或者價款,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支付。
(4)每起勞動爭議案件支付10元。
如果是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糾紛涉及的標的額是幾千萬元,律師的收費標準也不會低很多。去律師事務所,向律師介紹清楚合同糾紛的具體情況後,律師就可以確定收費標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