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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依法解決黑戶的戶籍問題?
目前,對於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人,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人,無戶籍收養的人,被宣布失蹤或死亡後戶籍被註銷的人,因在農村結婚而被註銷戶籍的人,戶籍文件丟失或超過有效期的人,中國公民與外國人非婚生育的人,無國籍人和其他無戶籍的人等。《關於解決非戶籍人員登記問題的意見》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對於政策外生育或非婚生育的,其本人或監護人可根據與父母自願落戶政策,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壹方的戶口本、結婚證或非婚生育情況說明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戶且無戶口的,需提供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非戶籍人員。在助產機構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向助產機構申請辦理《出生醫學證明》;對於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其本人或監護人需提供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並向擬落戶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托的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無戶籍人員或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壹方非婚生育的戶口本、結婚證或說明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未辦理收養手續收養無戶口人員。未經登記收養的,當事人可以按照規定向民政部門申請辦理收養登記,憑收養登記證和收養人的戶口本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NPC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決定》施行前,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未辦理收養登記的,當事人可以依照本條例向公證處申請辦理事實收養公證。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尚未辦理戶口登記的,可以憑事實收養公證書和收養人戶口簿申請辦理戶口登記。被宣布失蹤或死亡後戶口被註銷的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蹤、宣告死亡後重新出現的人,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人民法院撤銷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生效判決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原戶籍因結婚被註銷的農村地區人員。原戶籍因結婚被註銷的農村地區人員,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後未在其他地方定居的,可以在原戶籍註銷地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恢復常住戶口登記後,符合現居住地落戶條件的,可以遷入戶口登記。戶口遷移證遺失或超過有效期,導致非戶籍人員。戶口遷移證遺失或超過有效期的,非戶籍人員可向其簽發地公安機關申請補領或換領戶口遷移證,戶口隨補領或換領的戶口遷移證辦理遷移登記。不符合遷入地現行戶籍政策的高校畢業生可在原戶籍所在地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其他人員可在戶籍遷出地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中國公民與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的非婚生非戶籍人口。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非婚生育且未取得他國國籍的外國人和無國籍人,或者其具有中國國籍的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父母非婚生育情況說明和我國公民壹方的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未取得出生醫學證明的,需提供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