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發生糾紛後,建議先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收集證據,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進行仲裁和裁決。在中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提起訴訟的必要程序。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壹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外,仲裁委員會不受理超過法律規定期限的仲裁申請。首先妳要確認與單位的勞動關系事實,比如工資表、考勤記錄、工作期間的單據記錄等。其次,確認勞動關系後,可以要求單位繳納社會保險並補發工資。第三,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壹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壹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替代報酬。第四,不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而是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第五,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第六,如果協商不成,帶上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