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鹽縣把整治公職人員占用放牧道路作為重要民生工程,全面推行“黨建+治理”模式,組織召開三級幹部會議,明確整治行動責任、目標、步驟和時限,並在全縣範圍內發起集中攻堅動員令,構建“縣級統籌、鄉鎮主抓、村級負責、群眾自治”的整治工作格局。在“屬地+網格化”的基礎上,各鎮村抽調駐村兩級幹部成立專項工作組,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分組橫向縱向分區域開展摸底排查整治。各村黨支部優先引導和發揮群眾主體作用,通過走訪入戶、召開村民會議、發布騰退公告等方式搭建“群商群治”多維平臺,協調“五老”力量成立顧問團,加強宣傳引導,回應群眾訴求,全力化解糾紛,全面構建整治行動“大調解”工作格局。
為進壹步提高群眾參與專項整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海晏縣充分發揮村“兩委”成員、網格員、“德敦集群敦”黨小組服務隊的力量,擴大草原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的宣傳力度,讓群眾深刻認識擠占公共放牧道路的危害,增強法律意識。
整治中,海鹽縣領導帶頭傾聽民聲,通過多方協商、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將鄉鎮、部門、村組幹部群眾聚集在壹起,詢問情況、理清思路,並邀請“五老”對群眾反映強烈、關註度高的地區放牧道路“各抒己見”,協商確定涉及5個鄉鎮的13個行政村的需求。成立監督執行、法律整改、法律服務等3個工作專班,並在各鎮、職能部門抽調熟悉基層工作、多元調解的幹部入駐,全力化解整改過程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和草原征收補償問題。
同時,海鹽縣註重解決群眾困難,提高為民服務水平。對涉及多個鄉鎮村的公共放牧道路,召開黨員大會和群眾大會,邀請勘界單位在充分論證討論的基礎上,明確鄉鎮行政區域界線,合理確定騰退標準,簽訂牧民自願騰退承諾書。海鹽縣法律援助中心設立“占用公共田園道路專項整治行動”接待窗口,聘請5名專業律師聯系5個鄉鎮,及時為群眾提供高質量的法律咨詢。目前,海鹽縣已騰退占用公共牧道74.3公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