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婚前買的房子* * *婚後是同壹房產嗎?
根據《民法典》第1063條規定,婚前購買的房屋屬於壹方個人財產。夫妻壹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有的財產。
但根據《民法典》第1067條的規定,夫妻可以書面約定婚前財產的歸屬,可以約定歸自己所有,歸* * * *共同所有,也可以部分歸自己所有,部分歸* * * *所有。為了適應復雜多樣的夫妻財產關系和生活方式,夫妻約定財產制比法定夫妻財產制更有效。
二、婚前個人財產是什麽?
壹方婚前財產是指壹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壹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四類:
1.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所得、知識產權所得、財產、資本收益以及繼承或贈與的其他合法收入。
2.壹方婚前取得的財產權利,如壹方婚前取得的債權。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婚前個人財產的利息。
4.壹方婚前以貨幣和股權形式存在,婚後則表現為另壹種財產形式。婚前財產定義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所有的財產歸壹方所有。結婚登記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特別約定外,壹方單獨或者雙方取得的全部財產,視為已婚夫婦的共同財產。這壹規定的目的是簡化財產關系,方便離婚時夫妻財產分割。
三、民法典關於婚前個人財產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3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壹方婚前財產;
(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婚前購買的房屋,按照法律規定屬於壹方個人財產,但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壹方婚前財產歸* * *。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4)繼承或贈與的財產,但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3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3條
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下列財產是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壹方婚前財產;
(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