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七種罪惡是耶穌在批評法利賽人和文士時提出的。馬太福音第23章集中講述了耶穌的這些聲明。法利賽人是猶太律師,這條法律是摩西離開埃及時頒布的,後來根據不同的歷史情況進行了解釋。
耶穌批評律法者,並不是要否定摩西的律法,而是要回歸律法的精神。因此,在批評他們之前,耶穌已經有了壹個伏筆或大致輪廓,並提出了他自己批評律師和文士的目的。「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座位上,他們所吩咐妳的壹切,妳都應該謹守遵行。
但是不要模仿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只會說不會做。他們把沈重的負擔捆起來,放在人們的肩上,但他們拒絕動壹根手指。
他們所做的壹切都是為了讓人們看到,所以他們把穿的經文加寬,把衣服加長。他們喜歡宴會上的第壹個座位和猶太教堂的高地位,他們喜歡人們在市場上和他打招呼,稱他為拉比(拉比就是主人)。
壹些災難的介紹:
假冒為善的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妳們有禍了!因為妳當著眾人的面把天國的門關上,自己不進去,也不讓將要進去的人進去。"
法利賽人和文士應該最了解法律和法律的精神。然而,他們把法律變成了枷鎖,把法律的精神變成了幹涸的泉水,最終用法律阻斷了人們接近上帝的途徑,關上了天堂的大門。
律法說要孝敬父母,但法利賽人強調物質和形式上的孝順,渴了就給水,餓了就給食物,但沒有精神上的孝順。
安息日是人們休息的日子。努力工作了壹周的人,包括那些工作的人,可以在這壹天疲憊地休息,但他們將這壹天的任何行為都視為犯罪。他們餓了不能吃飯,病了不能治療,甚至對要走的路的數量有嚴格的規定。他們以上帝的名義做違背上帝的事。
假冒為善的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妳們有禍了!因為妳走遍了海洋、陸地和海洋,引誘壹個人信教,當他信教時,妳讓他成為地獄之子,比妳多壹倍。
耶穌不反對傳福音,也不反對傳播聖經讓更多的人知道神的大能。但耶穌反對的是將聖經以外的那麽多傳統律法加在人們的肩上,這樣人們就不會卸下重擔,反而會肩負起更大的重擔。
因此,他們想盡壹切辦法使人們進入教堂,而進入教堂後,人們將承受比以前更重的負擔。就像我們今天的教會壹樣,我們盡力發展信徒,然後將他們約束在律法中,並努力掌握他們的壹切。這樣的信徒,雖然在教會裏,卻如同地獄。
第三個詛咒:“妳們這些瞎眼領路的人有禍了!妳說:“凡指著殿起誓的,都不是什麽。但無論是誰,只要指著殿裏的金子起誓,就應該保管它。“妳們這些無知而盲目的人,什麽是偉大?是金子嗎?還是供奉黃金的寺廟?
這裏耶穌區分了指著殿和殿中的金子起誓、指著祭壇起誓和指著祭壇上的禮物起誓。無論我們的心與上帝同在,還是與母親同在,我們都會以我們的心與誰同在而發誓。因此,耶穌推翻了聖殿中的貨幣兌換店,拆毀了聖殿,在我們心中建造了壹座聖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