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斤定律
鹹豐年間,壹位老農不小心踩死了壹只小雞。本來沒什麽大不了的,但是雞的主人張口就要高額賠償。最終,因為這只小雞,它做出了壹個人們津津樂道的經典判決。

清朝時期,有壹個叫段廣慶的人,他的名字叫明君,他的名字叫鏡湖。這個人深得人心,被稱為段青天。段廣慶是壹個非常有趣的人。當官不怕權,處理問題公正。憑借過人的才華,他從縣令逐漸成為地方官員,從官員到按察使、布署使、光祿大夫等。

段廣清到鄞縣任職可謂危機四伏。鹹豐二年,原鄞縣知府對當地管理不善,引發民眾聚集抗議。暴亂人群破壞了寧波政府辦公室和鄞縣政府辦公室。朝廷派兵鎮壓,結果村民打敗了被鎮壓的軍隊。總司令和20多名地方官員被殺,200多名官兵喪生。

段廣慶在這個關鍵時刻被任命為鄞縣縣令。他以非凡的勇氣和智慧,在沒有流血的情況下平息了騷亂,在當地人民中形成了很高的威望。今天的故事發生在段廣清平息暴亂後不久。

那天段廣清帶著幾個人出去,卻看到壹家米店門口聚集了壹大批人,人群中發生了激烈的爭吵。段廣清看到這壹幕時不禁感到“咯噔”壹下。最近的騷亂與食品價格有很大關系。現在米店門口聚集了這麽多人。沒有新東西嗎?

很快,段廣清就摸清了人群聚集的原因。壹個看似誠實的農民正在被米店老板責罵。原來老農路過米店時,踩壞了米店門前的雞。

米店老板堅持要價900便士,而老農口袋裏只有不到300便士。這錢還是老農好不容易湊起來請醫生進城看病的錢。

道光時期的物價水平並不是很高。據說壹個長期從事農業的工人平均每天掙50便士。對於老農來說,900便士幾乎是他半個月不吃不喝的收入。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是壹個商人對老農的蓄意敲詐。人群中的壹些人也對商人指指點點。

當時的物價水平,壹斤雞需要100文,而壹只雛雞的價格只需要幾十文。段廣慶自然不喜歡這種行為,問商人為什麽要這麽高的賠償。商人說:“首先,這只雞不是普通的雞,而是從其他地方買來的奇怪品種,價格已經很高了。其次,這種雞可以長到九斤重,900字壹點也不少。”

這位商人說的似乎很有道理。聽完商家的說辭,段廣慶說:“按照這個算法,賠償真的不多。”然後他對老農說:“妳有多少錢?”在得知老農身上只有幾百文錢後,段廣慶拿出不足的部分給了商人,替老農還了錢。

段廣慶的做法讓眾人謾罵不休,說他是個好官,但案情卻如此混亂。段廣慶沒有理會眾人,對商人說:“妳的雞雖然能長到九斤,但還沒長到那麽大。我聽說壹只雞需要壹桶米才能長壹斤肉。妳的雞今天被踩死了,省下了餵雞的錢。不勞而獲900便士是不是太便宜了?妳應該把妳省下來的九鬥米給老農。”說話的商人無言以對,順從地給了老農九鬥米。

道光二年,江蘇米價約為1石2400文。1石等於10鬥,9鬥米的價格在2000左右。這壹次,這位商人不僅退回了900篇文章,還發布了超過1000篇文章。

這個案件被很多人稱為經典判決。從表面上看,這個判決似乎很受歡迎,但實際上,如果仔細想想,這個判決並不恰當。

畢竟,這位商人無緣無故踩死了壹只雞,但最終他貼了很多錢。嚴格來說,段廣慶在本案中沒有遵守法律規定。換句話說,盡管他懲罰了那些從地面開始並贏得人心的商人,但他並沒有維護真正的“正義”。

因為這是兩個不同的案件,老農踩了別人的雞確實應該賠償,而段廣慶也是這樣裁決的。故意勒索錢財的商人確實應該受到懲罰。但是政府應該懲罰他,而不是老農。即使壹個商人交了罰款,他也應該交給政府,而不是老農。

只有兩件事分開處理,法律的正義才能得到體現。在我看來,老農賠償了商人幾十文錢,商人接受了政府敲詐勒索的懲罰。這是法律層面最合適的判決。

參考資料:

《清鈔》《清實錄》《鏡湖自撰年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