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第八十八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待遇,並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九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社會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壹)不履行社會保險法定職責的;
(二)未將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時繳納社會保險待遇的;
(四)丟失或者篡改繳費記錄、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等社會保險數據、個人權益記錄的;
其他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
擴展數據:
50人被“病魔”背後,竟有壹起駭人聽聞的佛山社保詐騙案!禪城區社保局原工作人員羅對社保局的內部漏洞了如指掌。他通過偽造虛假報銷材料,讓50人“生病”並申請醫保報銷,高達1000萬元的“報銷款”流入了自己的口袋。
羅太聰明了,終於發現了這個消息,他的全家都被牽連了。
2014 2月4日,14該案在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開庭審理,譚浩等5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認罰。該案未當庭宣判。
根據檢方信息,羅現年365438歲,南莊人,原佛山市禪城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合同工。2013 8月5日,譚浩在親友和律師的勸說下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真相終於水落石出。
更令人震驚的是,被偽造申領醫保材料的不止壹人。警方最終核實有50人“患病”,並申請了醫療保險報銷相關費用。
佛山市檢察院指出,2065438年10月至2065438年7月,羅利用在禪城區社保局醫療部門工作的便利,熟悉了社會醫療保險的報銷流程。
以幫助辦理社保為由向陳某等人借用身份證,然後偽造上述人員的異地就醫病歷、發票收據等虛假材料,提交給禪城區社保局、南海區社保局,申請報銷職工和居民醫保基金,騙取報銷資金後據為己有。
根據指控,譚浩* * *使用上述手段騙取社會醫療保險報銷920余萬元,另有227萬元未支付。
其中騙取禪城區社保局39起,騙取金額826.5438萬+0萬元,虛報醫療費用* * 65438萬+0.94萬元未報銷6起;騙取南海社保局4起,金額98萬余元,未支付虛假醫療費用1起32萬余元。
根據傷者單位提供的醫保流程描述可以看出,按照制度,醫保報銷首先要經過經辦支行的初審、復審、審核,然後到區醫療部門進行復審匯總,再通過銀行支付醫療費。
如果受害單位嚴格按照制度審查,被告不可能那麽容易得手。事實上,受害單位只是在形式上進行審查,而沒有進行實質性審查,因此這為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提供了漏洞。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人民網-工作人員是否騙了920萬社保?50人“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