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警察到達之前,屬於嫌疑人的壹位知名董事已經接到了物業的電話,通知他警察正在尋找他。他立即意識到這是錯誤的,所以他立即銷毀了所有關於犯罪的證據。經調查,導演制作這樣壹部不雅電影可以賺3萬多元,加上向各種網絡渠道的銷售,導演今年賺了近百萬元。
那我們來分析壹下這個事件涉及的法律問題。
首先,從普通人的常識或從法律角度來看,不雅視頻屬於淫穢物品。如果只是自願拍攝不雅視頻,並不違法犯罪,但傳播、散布不雅視頻的行為有違社會公德,還可能構成治安違法甚至犯罪。
第二,知名導演的行為涉嫌觸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在這起案件中,這位知名導演拍攝和制作不雅視頻只是為了牟利,他確實招募了演員,拍攝和編輯了許多視頻,並通過APP等各種網絡渠道傳播來獲利。導演制作這樣壹部不雅電影可以賺3萬多元,而當它被出售到各種網絡渠道時,導演今年賺了近百萬,這顯然涉嫌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第三,壹個知名導演的行為可能會被判幾年?根據法律規定,以營利為目的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我個人認為本案中知名導演獲利近百萬元,已經遠遠超過特別嚴重情節的標準。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其他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節,他的刑期可能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的“演員”和“工作人員”也將根據他們在本案中獲利的數額和在本案中扮演的角色被追究責任。
我國法律禁止傳播淫穢物品,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更有可能涉嫌犯罪。所以我今天想和大家聊聊這個話題,就是為什麽要禁止傳播淫穢物品?
我個人的觀點是這樣的:
首先,傳播淫穢物品有違我國的社會公德、公序良俗。
其次,傳播淫穢物品會被不特定的公眾看到。對於未成年人來說,他們的身心發展仍然不成熟,他們沒有壹個正確的是非判斷標準。而且,如果他們沒有接受過正確的性教育,他們很可能會被這些視頻內容誤導。如果他們沈迷於這些視頻或模仿這些視頻內容,將對未成年人的身心成長和發展不利,甚至會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和更大的社會危害。
再次,從人的生理方面來說,壹旦受到這些視頻的影響,很可能引發生理沖動,這些視頻很可能成為違法犯罪活動的溫床。
因此,我認為我國法律禁止這種行為是正確的。我今天想和大家討論的問題是,為什麽妳認為有必要禁止傳播淫穢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