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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杭州市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證
法律主體性:如果流動人口在壹個新的地方居住,他們必須到當地派出所進行流動人口登記。1.他們應該帶什麽(1)來登記杭州的流動人口?居住地址、服務場所等居住登記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2)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由其監護人辦理居住登記;(3)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可以委托近親屬代為申報居住登記。(4)代理人申報居住登記的,應當提供委托人或者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或者身份證明。第二,杭州市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按《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辦理。第壹條為了規範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維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的居住登記和居住證管理。本條例所稱流動人口,是指在本省居住且未在本市、縣(市)登記的人員。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和服務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和服務管理的各項制度,保障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和服務管理工作所需經費和人員。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和服務管理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和服務管理工作。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以下簡稱公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的居住登記和居住證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教育、民政、司法行政、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衛生健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與流動人口居住登記相關的服務管理工作。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其他組織應當協助做好與流動人口居住登記相關的服務管理工作。第五條公安機關可以根據需要委托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承擔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服務管理機構)從事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居住證受理和發放等工作。公安機關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建立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隊伍,協助做好流動人口居住登記信息采集的服務管理工作。第六條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流動人口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依法履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