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申請續期的,資格證書自動失效。目前,工程勘察施工企業資質證書尚未生效。
有效期起始時間:起始時間以企業首次獲得最高等級資質的日期作為資質證書有效期計算。企業資質發生變化的,有效期不變,涉及主體事項升級,或者分立、合並的,以新的審批時間為有效期起始日。
企業應當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60日前,按照原資質申請方式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的延長。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職業道德,信用檔案中無不良記錄且註冊資本和專業技術人員符合標準要求的,經資質許可機關同意,應當在其資質證書副本上出具有效期延長五年的意見。企業有違法行為、信用檔案中有不良記錄或者資質條件發生變化的,資質許可機關應當予以處理。
資質證書自有效期屆滿之日起至批準延期之日止失效。資質證書有效期未延長的,其資質證書自動失效。如需繼續開展工程建設活動,企業必須重新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
法律依據:
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由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壹印制,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資質證書有效期為5年。
第十八條
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滿,企業繼續從事建築活動的,應當在資質證書有效期滿前3個月向原資質許可機關申請延續。資質許可機關應當在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出決定的,視為準予。
第二十壹條
企業發生合並、分立、重組、改制,需要繼承原建築業企業資質的,應當申請重新核定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
第二十二條
企業需要補發或者遺失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的,應當向資質許可機關申請辦理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補發或者遺失手續。資質許可機關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手續。企業遺失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的,應當在申請補發前在公共媒體上發布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