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雙十壹來臨之際,隨著網絡銷售的鋪天蓋地,關於網友在李直播間網購的事件引起了網友的廣泛關註。
據相關媒體報道,6月8日,165438+消費者周女士投訴稱,網購時在李直播間購買了某知名化妝品的空瓶,真是天大的笑話。
網友周女士爆料稱在李直播間購買了某化妝品品牌的面霜。她收貨時,只收到壹個空瓶子。隨即,周女士聯系品牌客服,將空瓶郵寄給品牌。客服說驗貨後會退款。據周女士介紹,6月9日165438+她已經得知退貨申請通過。
俗話說,出來總要還的。我認為,周女士雖已收到退款,但對給消費者造成的損失,相關責任方應當承擔責任;同時,主播李也應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品牌要承擔違約責任。主播李在此次事件中的角色是帶貨主播。消費者認可後在直播間購買產品。對於所購產品的問題,品牌方是責任主體,自然要承擔主要責任,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和賠償責任。
主播李應承擔交叉違約責任。雖然此次造成的損失應由品牌方負責,但李作為主播也應承擔連帶責任,因為消費者是在聽了李在其直播間的宣傳後選擇購買的,且是在消費者信任其後發生的購買行為,所以李也應承擔交叉違約責任。
?直播平臺也應承擔違約責任。網友都知道,直播平臺是品牌和主播之間的橋梁和紐帶,是產品推廣和銷售的渠道。所以對這種網絡直銷行為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所以也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俗話說,解決的方法總是比實際困難。下面,我們就來看看消費者在網絡直播中遇到不公平待遇時,可以采取哪些有效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首先是和品牌溝通協商維權。消費者在網絡直播中遇到不公平待遇時,可以與品牌充分溝通協商,向品牌提出合理的賠償要求。雙方達成協議後,品牌方會向消費者支付相關賠償。因為這種補償是建立在各方協商基礎上的協議,不具有強制性。
二是申請仲裁維權。消費者與品牌方溝通後,雙方無法協商,或者協商後雙方仍無法達成壹致意見的,消費者可以依法向其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因為仲裁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性,對品牌來說是具有法律效力和約束力的。
?三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權。消費者如仍不服仲裁結果,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仲裁機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受理後,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審理,並適時作出判決。如壹方或雙方不服判決,應在收到法院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法院申請再審。上級法院審結案件並作出判決後,即為終審,雙方應當按照終審判決履行相應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