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關於喪假工資計算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壹條規定“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婚喪嫁娶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壹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根據上述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帶薪喪假的權利。所以公司應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給員工帶薪喪假。
第二,請喪假的時限
職工喪假的具體操作,請參照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婚喪假、旅遊假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法律規定:
1.職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根據具體情況,經單位行政領導批準,可給予壹至三天婚喪假。
2.如果職工結婚時不在同壹個地方工作,其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需要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距離給予請假。
3.在批準的婚喪假、旅遊假期間,員工工資照常發放,途中差旅費由員工自行承擔。
國家尚未對非國有企業職工婚喪假做出具體規定。
上述規定並不完善,但在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有更詳細的規定,總體上與上述規定並不沖突。
第三,喪親直系親屬的範圍
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嶽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祖父母。
直系親屬是指與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或婚姻關系的人,如配偶、父母(公婆、公婆)、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孫子女)及其配偶。
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
直系血親是指彼此有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包括兩部分血親,壹部分來自自己的身體,壹部分來自自己的身體。自己身體所來自的血親,是生下自己身體的各代血親,如父母、祖父母等;自己身的血親,就是自己身所生的後代,如兒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壹條
在法定節假日、喪假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文章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職業選擇的權利、獲得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交勞動爭議解決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壹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