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主需要購買交強險和商業險,如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
2、保險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且根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保險標的的損失原因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即保險人負有賠償義務;
4.保險人已經支付了保險賠償金,並且這種轉讓基於法律規定,不需要被保險人的授權或第三方的同意;
5.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失蹤或者死亡、破產、被刑事拘留的,債權人可以將債權轉讓給他人,由其代為追償;
6.債務人拖欠債務、惡意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等。,且其債權到期,債務人怠於行使債權;
7.債權人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
代位求償壹般需要以下材料:
1.被保險人應向第三者出具車輛損失索賠通知書;
2.第三者拒絕賠償的,被保險人應向保險人提交機動車輛保險索賠申請書及有關文件、證明,並簽署機動車輛保險權益轉讓書;
3、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等。
申請代位求償權的過程:
1.自行向投保的保險公司提交事故證明、駕駛證、身份證、車輛保險憑證及駕駛員相關資料;
2.找4s店協助定損、修車、填表等手續;
3.等待對方復議15天;
4.車輛修好後,您應先支付維修費,然後前往您的車輛投保的公司理賠點進行報銷;
5.配合保險公司和相關部門對肇事者進行調查。通過法律途徑獲得肇事者賠償後結案。需要註意的是,如果事故是單方面的,在沒有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情況下,不適用“代位賠償”。第三者可以向保險人主張被保險人的抗辯。
綜上所述,代位權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六十條
保險事故是由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造成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前款規定的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已從第三者獲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在賠償保險金時,可以扣除被保險人已從第三者獲得的賠償金額。保險人依照本條第壹款規定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不影響被保險人就未得到賠償的部分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