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關於加強本市房地產經紀人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辦法》出臺,並於2017年6月26日起施行。
以下是證書的相關依據:
為加強房地產經紀人管理,保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根據《房地產經紀人管理辦法》(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8號)、《關於加強房地產經紀人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建發【2016】168號)等有關規定,按照“統壹部署、分級管理”的原則,制定本規定。
最重要的信息是,交易合同網簽系統將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實施,也就是說,後續存量房網簽系統上線後,未經備案的中介機構將無法獲得新房和存量房合同網簽資格。
換句話說,如果辦理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必須有房地產經紀人證書,我們來看看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證書在備案中的作用:
歸檔通知
為進壹步加強我市房地產經紀管理,規範房地產經紀活動,保護房地產交易和經紀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根據《房地產經紀人管理辦法》(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8號)和《關於加強房地產中介機構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16號)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新建商品房代理銷售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申請表;
②嘉興市工商註冊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
③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為房地產經紀業務;
(四)持有5本(含)以上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註冊證書和房地產經紀人助理職業資格註冊證書,其中須持有2本(含)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註冊證書;需要的圖片右下角。
(5)固定經營場所證明材料,包括不動產登記證或租賃協議(復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⑦員工身份證(復印件);
(八)本機構為員工繳納社保的證明;
⑨委托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復印件必須與原件核對。
二、辦理存量房(二手房)經紀服務備案,應提交以下材料:
(1)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申請表;
②嘉興市工商註冊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
③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應標明房地產經紀業務的內容;
④該機構持有1個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註冊證書,或2個協理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註冊證書,或3個嘉興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培訓和考核證書;
(5)固定經營場所證明材料,包括不動產登記證或租賃協議(復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⑦員工身份證(復印件);
(八)本機構為員工繳納社保的證明;
⑨委托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復印件必須與原件核對。
三、申請經紀機構變更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房地產經紀機構變更備案申請表;
(2)原始備案證明;
③變更證明材料;
(4)委托辦理的,提供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復印件必須與原件核對。
四、辦理經紀機構註銷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房地產經紀機構註銷申請表;
(2)原始備案證明;
③營業執照註銷證明(復印件);
(4)委托辦理的,提供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復印件必須與原件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