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根據裝載機的介紹
裝載機是壹種土方工程機械,廣泛應用於公路、鐵路、建築、水電、港口、礦山等建築工程中。主要用於鏟土、砂石、石灰、煤等散裝物料。,還能輕鏟輕挖礦物質和硬土。更換不同的輔助工作裝置還可以用於推土、舉升和裝卸木材等其他物料。在道路建設中,特別是在高等級公路建設中,裝載機用於路基工程的填挖、瀝青混合料和水泥混凝土堆場的集料和裝料。此外,它還可以進行推土、平地、牽引其他機械等作業。裝載機以其工作速度快、效率高、機動性好、易於操作等優點,成為工程建設中土方施工的主要類型之壹。
Ⅱ.根據輪式自行車的介紹。
輪式自行機械可分為履帶式輪式自行機械和普通輪式自行機械(包括輪胎式和輪轂式)。前者包括鐵路機車、動車、軌道車、軌道摩托車、軌道起重機和鐵路專用工程機械(不包括普通貨車)。後者包括汽車、輪胎起重機、輪式自行車輛、拖拉機、收割機和專用工程機械(不包括汽車用掛車)。
Ⅲ.根據準駕車型和代碼。
代碼C1,準駕車型為小型汽車,準駕車型為小型微型客車和輕型微型貨車;輕型和微型特種作業車輛以及其他允許駕駛的車型是C2、C3和C4。
代碼M,允許行駛的車輛為輪式自行車,允許行駛的車輛為輪式自行車。
Ⅳ.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計分。
壹、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壹的,記12分:
(壹)駕駛不符合準駕車型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載客汽車(不含公共汽車)和校車載客超過核定人數20%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汙損機動車號牌或者未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駕駛證的;
(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品運輸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過規定時速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過規定時速50%,駕駛其他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50%的;
(十)連續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不停車或者停車不足20分鐘的;
(十壹)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壹)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暫扣的;
(二)機動車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發生交通事故後造成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時速超過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壞、移動、改動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堵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壹的,還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壹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壹的,可以拘留不超過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