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騷擾他人包括以下六種類型:
壹般來說,法律規定惡意騷擾他人不構成犯罪,但情節惡劣的將構成尋釁滋事罪。具體來說:
1.惡意騷擾他人將受到治安管理處罰,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2.構成尋釁滋事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對象元素。尋釁滋事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所謂公共* * *秩序包括公共* * *場所秩序和人們在生活中應該遵守的* * *相同規則。
2.客觀因素。尋釁滋事罪客觀上表現為尋釁滋事、無理取鬧、毆打傷害無辜群眾、肆意挑釁、欺淩弱小、擾亂公共秩序。本條對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行為規定如下: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隨意毆打他人是指無緣無故地毆打妳認識或不認識的人,原因是出於霸道和貪玩等不健康的動機。這裏的情節惡劣是指以殘忍手段隨意毆打他人並多次隨意毆打他人的人;造成被毆打人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二)追逐、攔截、侮辱他人,情節惡劣的。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是指毫無理由地尋歡作樂、追逐、阻攔、侮辱、辱罵他人等不健康動機,多表現為追逐、攔截、辱罵女性。情節惡劣主要是指經常追求、攔截、辱罵他人;造成惡劣影響或者激起民憤的;造成其他後果等等。行為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的,構成強制猥褻、侮辱罪;
(三)搶奪財物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是指以不合理的流氓手段敲詐勒索市場、商店的商品和他人財產,或者隨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這裏的情節嚴重,是指強行奪取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大量公私財物;造成不良影響;多次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的;給公私財產造成嚴重損失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在公共場所鬧事是指出於好玩等不健康動機在公共場所鬧事,在公共場所鬧事,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造成嚴重混亂,這意味著公共場所的正常秩序被破壞,導致人們恐慌和逃離。
3.主要元素。尋釁滋事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尋釁滋事罪;
4.主觀因素。尋釁滋事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也就是公然藐視國家法律和社會道德。其動機是通過尋釁滋事的活動來填補精神上的空虛。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5)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