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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清中央體制比較
兩院三部制的特點與弊端/宋代權力弱化的影響:1。權力中的權力薄弱:宋太祖實行“加強中央集權,削弱地方分權”的政策,極大地削弱了宰相的權力,將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軍權和財權集中在皇帝手中。所以宋朝權力低,壹切都得聽皇帝的,所以處理。2.多策:宋初兩府三司各自為政,互不隸屬,導致行政、軍事、財政無法協調,政策繁多,政令難行。3.冗官:宋代有數百官,既不是委任的,也不是專職的。除了為官員服務,皇帝還經常派“差”去執行政務。換句話說,有官職的人未必有實權,必須由皇帝下令“派遣”行使職權。即使他們在宰相的權力範圍內,皇帝也不能派其他官員去處理。所以很多官職只是徒有虛名,虛有其表。4.職責重復:宋代中央政府各部門職責不明確,往往相互重疊。比如選官是吏部的職責,但是到了宋朝,還有其他的考試。行政機構的重復導致了冗員的增加。(3)明代內閣制對政治的影響:1。專制統治的形成:明太祖廢除了宰相制度,確立了個人的絕對權威。雖然內閣後來掌握了批準和答票、起草詔令、談判、立法和用人的權力,記錄表面上更像秦漢的宰相,但內閣官員品味低下,凡事都要遵從皇帝的意誌,無力掌控帝制。其實內閣只是皇帝的私人秘書,皇帝往往利用內閣來滿足自己的私心,形成極權專制統治。2.政治日益腐敗:明朝的內閣只是皇帝的秘書,既沒有宰相的名號,也沒有宰相的職責。皇帝信任,就托付權力。所以內閣沒事就爭權奪利,有事就把責任推給別人。明中葉以後,政風敗壞,這不是沒有關系的。3.形成宦官專制:明朝宦官的兇禍與太祖的廢立有很大關系。英宗以後的君主要麽無能,要麽不理朝政,所以皇帝和內閣大臣之間只派宦官。後來,司李健被授予紅色權力,他的權力擴大,他成為明朝的實際統治者。內閣為了保護自己的地位或想在政治上有所作為,必然與宦官勾結,尤其是在司的支持下。明朝宦官的獨裁導致國家事務混亂,黨派鬥爭不斷,紀律腐敗。年底,隨著起義,朝廷無力摧毀,最終滅亡。所以黃宗羲說:“有知識就沒有好政府,只有在皇帝不再當宰相之後。”由此可見,明太祖的廢立,以輔政取代內閣制,與明朝的滅亡有著極大的關系。丁(1)清朝內閣與兵部:滿清入關後,以明制為基礎逐漸形成完整的官制。但與明朝不同的是,清朝的中央官制充分顯示了其部落統治的特點。各部門負責人多為滿漢,以* * *為副職。權力掌握在滿清貴族手中,尤其是清朝皇帝,君主制比明朝還要集權。起初,清朝的中央政治體制仍以“內閣制”為特征,但自雍正以來,單獨設立了軍部,逐漸超越了內閣制。清朝中央政治制度簡介如下:1。內閣的組織和職責:清朝內閣的最高官員是大學士,職責與明朝內閣大致相同,負責起草詔令、批答票、收發此章、起草徽謚號、保管禦寶、編纂記錄等。但當時的軍務要經過大臣會議討論(又稱“國議”),由皇帝裁決。所以清朝內閣的權力遠不如明朝,後來又被“南學”和“軍部”侵占。公元1677年(康熙十六年),康熙設南書房,最初是行政顧問,後來日益強大。比如由皇帝的親信把持,成為皇帝發布政令的重要機關。軍部成立後,內閣和南方書房的權力移交給軍部。內閣只負責主持儀式和保管壹些檔案,大學成了榮譽稱號。至此,內閣制名存實亡。2.軍部的組織和職責:軍部全稱是“軍務處”。雍正七年(1729),因青海用兵,為防止泄密,設置軍事機房,後改稱軍部。軍部的設立是臨時性的,但後來成為永久性的權力機構,接管了原內閣的大部分權力。軍部在清朝為世宗所用,成功地削弱了內閣和南書房的權力,加強了君主集權,將原本屬於內閣的權力據為己有。軍部由親王、大學士、大臣、侍郎等滿族大臣組成。最高官員被稱為軍機大臣。比如軍務大臣,職權範圍很廣,但沒有明文規定。軍務尚書可以批準奏折,起草聖旨,號召任免官員,討論國家大事。此外,他還管理公共工程、考試、外交、財經,有時還參與重要案件的審理。但清代軍部實際上只是皇帝的刺史,要經過皇帝授權才能行使職權。

參考:AER 2。* * * c.edu/~kcw/DOC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