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通過假結婚進行欺詐是壹種騙婚行為。符合下列構成要件的,構成詐騙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1)對象元素。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壹些欺騙手段,甚至追求壹些非法的經濟利益,但由於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因此不構成詐騙罪。
②、客觀要素。客觀上,本罪表現為使用詐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③、主要要素。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④主觀因素。本罪主觀上具有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二、如何應對騙婚?
根據規定,利用婚姻騙取財物的,超出索取財物範圍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以詐騙罪處理。
但是,遇到騙婚後,需要盡快收集以下證據:
1,* * *有被騙者的證詞。比如很多人同時同意求婚,而且都已經開始買彩禮了。
2.憑單收據等。在騙婚的過程中,以及騙子的異常行為。如果可能的話,盡量錄音錄像。
壹旦確定對方是婚姻詐騙,建議在掌握相關證據後直接到公安局報案。
如果詐騙金額較大,根據當地的規定,已經達到了相應的詐騙金額,那麽就會被認定為詐騙行為而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三、根據上述規定,詐騙數額的具體規定如下: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二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
2.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3.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巨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66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