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下邊?……"
在古代,生殖對人們來說起著重要的作用,但金錢使他們很難。如果他們娶不到妻子,他們該怎麽辦?娶了妻子的家庭負擔太大了。我該怎麽辦?對於古人來說,任何事情都有解決的辦法,但這種方法有點浪費道德。是典型的老婆,也就是租老婆。
1930年,著名作家柔石寫了《為奴之母》,描寫了浙江東電妻妾的惡習,表現了窮人的痛苦無能和棄婦切骨的辛酸。事實上,許配妻子制度早就出現了。根據《漢書》中的記載,漢朝有時通過賣子娶妻,但她並不是壹個根本意義上的典型妻子。真正的造妻風潮出現在清朝,壹般有兩種形式。
壹個是來自貧困家庭的男人。如果他不能娶他的妻子,他必須向他有女人的丈夫支付壹定的錢,以達到繁衍和繁殖的目的。在這種情況下,雙方的家庭都不富裕,很難處理。另壹種窮人通常為富人納妾,並在壹定時間後將其歸還給漂亮的妻子,主要是為了滿足富人的私欲。
出版於1915的《清代野史大觀》記載了光緒年間大臣鮑忠的故事,鮑忠典型地講述了他妻子的故事還沒有發展起來。吳友如的畫卷還展示了壹位妻子的照片,並有相關詞語的記錄。典型的妻子和男人是劉。他的妻子像花壹樣美麗,而富人不想報答她。兩個人商定了30金的贖金。如果劉燦先生最終還不起錢,這個女人將永遠富有。
從這些文字和繪畫中,我們可以看出,妻子承諾的制度並沒有吸引清朝人民的心,而只是帶來了面子上的障礙和社會壓力,並沒有什麽大的記錄。但事實上,許配妻子制度並不違法。因為朝廷也想解決這些單身者,防止他們發生災難。另外,因為我想增加人口和勞動力。那麽,如何才能讓妻子成為典型呢?個人交易可以嗎?那真的不壹樣。
壹般來說,買家必須告訴族長這件事。這樣,家庭中出生的兒子才能得到承認,他的繼承權才能得到保障。有些人會檢查女性是否懷孕,以確保其血液的純度。富裕家庭不需要這麽多步驟。簽訂合同後,他們付款或交給“貨物”,並在最後期限到來時歸還。女性在被拘留期間不能回家。即使家裏有打嗝的孩子,也要骨肉分離。
古人那麽重視貞潔,為什麽喜歡戴綠帽子?因為清朝是壹個男權社會,女性只需要保持對丈夫的忠誠,丈夫願意背叛她也不會影響她們的貞潔。而且,正是由於束縛她們的古代社會制度,沒有醒來的女性被愉快地當作商品對待,平靜地接受痛苦。在古代,官兵壓迫人民,富人壓迫窮人,男人壓迫女人。結果,令人難過的是,他們沒有把人當人看。出現這種現象是因為男孩女孩多,社會經濟不夠發達。事實上,女性和男性的困境不僅是清朝,也是現代人的煩惱。然而,要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必須主要改變重男輕女的愚蠢想法,調整男女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