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北京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咨詢服務:
咨詢方式:電話咨詢,受理時間為24小時,受理部門為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咨詢服務中心,聯系方式為12333。
3.監督投訴:
投訴方式:電話舉報,受理時間:9: 00-12: 00、14: 00-18: 00(法定工作日),受理部門:機關紀委、行署,聯系方式:631665438+。
擴展數據:
北京勞動仲裁委員會的法定職責:
1.貫徹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制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壹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依法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3、負責促進本市就業工作。制定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實施就業援助制度;制定和實施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體系;牽頭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激勵政策。
4.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市城鄉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的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制度,參與制定本市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政策。
5、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和信息指導,制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控,維護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平衡。
6、負責本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制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津貼和補貼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制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
7、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本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事業單位和政府工作人員人事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制定專業技術人才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完善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培養、管理和服務。
8、負責本市引進外國智力工作,制定外國專家管理、出國(境)培訓和外國專家重點聘用的政策、管理措施和計劃,並組織實施。
9、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教育培訓,組織制定企業軍隊轉業幹部穩定政策,負責軍隊轉業幹部自主擇業的管理和服務。
10,負責本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公務員管理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承擔市政府部門督查和績效評估相關工作。
11.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12.統籌全市勞動關系政策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