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中新課程改革方案是1。普通高中由必修課、選擇性必修課和選修課組成。其中必修和選修必修課為國家課程,選修課為校本課程。
必修課是國家根據學生全面發展的需要而設置的課程,是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的內容,所有學生都必須選修。
選修必修課是國家根據學生的個性發展和入學考試的需要而設置的。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統壹考試和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的學生必須在該類課程的規定範圍內選擇相關科目學習;其他學生也可以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選擇壹些符合畢業學分要求的科目。
選修課程由學校根據學生多樣化需求、地方社會經濟文化發展需要、學科課程標準建議和辦學特色開發設置,學生自主選擇學習。
2.根據國家課程方案要求,普通高中開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藝術(或音樂和美術)、體育與健康、綜合實踐活動和勞動等國家課程以及校本課程。
外語包括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和西班牙語。學校自主選擇第壹外語。鼓勵學校創造條件開設第二外語課程。
所有學校都應開設國家規定的各類課程,特別是綜合實踐活動、勞動、技術(包括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美術(或音樂和美術)、體育與健康;如果規定了規定的課時,必要時可以適當調整課堂教學時間,但各科目的總教學時間應保持不變。
3.必修課統壹安排,選修必修課由學生根據院校專業學科指引、興趣愛好和畢業學分自主選擇。廣東地方綜合課程納入選修課,由學生自主選擇,學校結合實際情況安排。
廣東省高中課程改革學分結構與安排1。高中生完成相應課程的學習並通過考試後,可以獲得相應的學分。學生在三年內獲得88個必修學分,選修必修課至少42個學分(其中,參加高考、語文、數學、外語科目和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的科目應完成學分上限;對於沒有選擇的科目,鼓勵學生結合自己的愛好選修壹些模塊。在選修課(包括各種科目和特殊教育的選修模塊)中,總學分達到65,438+044才能畢業。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個性發展和入學考試需要,結合自己的愛好,選修更多的課程,獲得更多的學分。
2.綜合實踐活動***8學分,包括研究性學習、黨小組活動、軍訓、社會調查等。,以及6學分的研究性學習(完成兩個研究項目或項目設計,側重於跨學科研究)。勞動***6學分,其中誌願服務2學分,將在課後進行,三年不少於40課時;其余四個學分與通用技術選修必修內容和校本課程內容整合。
3.校本課程不低於14學分。其中,在學科拓展和提高課程以外的必修和選擇性必修課程基礎上設計的課程不少於8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