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規定,房子是登記後擁有的,不是約定的,與居住時間長短無關;
2.合同的效力在於其通常在合同成立時生效,並且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
辦理房產證的流程如下:
1.確保開發者已經進行了初始註冊。開發商初始登記是辦理房產證的必要前提。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材料報送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2、到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房屋(土地)權屬登記申請表》;填寫申請表後,開發商需要簽字蓋章。
3.取映射圖(表)。因為測繪表是登記部門確定房產證上標註面積的重要依據,是必備材料之壹。您可以向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獲得測繪表,或者帶著您的身份證直接前往開發商,也可以向登記部門申請測繪房屋面積;
4.獲取相關文件。當妳在前面詢問相關部門時,妳必須清楚妳需要收到哪些必要的申請文件,壹次完成。這些文件包括購房合同、房屋結算表、大房產權證復印件等。
5.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公共* * *維修資金壹般由房產所在區域的社區辦公室代收。在壹些城市,公共* * *維修基金已經由銀行收取,支付方式可以向開發商的工作人員詢問。需要註意的是,無論是由社區辦公室收取還是由銀行收取,都必須保留付款憑證。這兩筆資金的支付憑證是辦理房產證的必要憑證,壹旦丟失將影響房產證的取得。;
6、提交申請材料,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密封申請表;
(2)房屋買賣合同;
(3)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門牌號、房屋實測面積及房款結算的確認書;
(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和戶型圖壹式兩份;
(五)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
(6)契稅完稅或減免稅證明;
(7)買受人身份證明,部分房源已提交協議;
8 .銀行的提前還款證明;
7.按規定時間領取房產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四條
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並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
第五十五條
住宅房屋的租賃應當按照國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執行。租賃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租金和其他租賃條款由雙方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