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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監察條例》規定:
第九十九條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壹)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力或其他能源將所容納的液體加熱到壹定參數並向外輸出熱能的設備,其範圍界定為容積大於或等於30L的加壓蒸汽鍋爐;出水壓力大於等於0.1兆帕(表壓)、額定功率大於等於0.1兆瓦的增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
(2)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液體並承受壹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範圍界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等於0.1兆帕(表壓)且壓力與體積之積大於或等於2.5兆帕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液體的固定容器和活動容器;
裝標稱工作壓力大於或等於0.2兆帕(表壓)且壓力與體積之積大於或等於1.0兆帕L的氣體、標準沸點等於或低於60℃的液化氣體和液體的氣瓶;氧氣艙等。
(3)壓力管道是指在壹定壓力下用於輸送氣體或液體的管狀設備,其範圍界定為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等於標準沸點、公稱直徑大於25毫米的氣體、液化氣、蒸汽介質或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液體介質。
(4)電梯是指由動力驅動,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臺階)平行升降或運送人和貨物的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
(5)起重機械是指用於垂直提升或垂直提升和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範圍定義為額定起重量大於或等於0.5t的電梯;額定起重量大於或等於1t、起升高度大於或等於2m的起重機、固定承載形式的電動葫蘆等。
(六)客運索道是指以動力為動力,利用柔性繩索牽引貨箱等運載工具運送人員的機電設備,包括客運架空索道、客運纜車和客運牽引索道。
(七)大型遊樂設施是指用於營業和載客遊樂的設施,其範圍界定為設計最高運行線速度大於或等於2m/s或運行高度距地面大於或等於2m的載人大型遊樂設施。
(八)場(廠)內專用機動車是指除道路交通和農用車輛外,僅在廠區、旅遊景點和遊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
特種設備包括使用的材料、附加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以及與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
百度百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