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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關於減刑的新規定
關於監獄減刑的新規定:

減刑的條件和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管,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

有期徒刑的減刑在有期徒刑二年以內,具體減刑次數根據悔罪表現和立功表現確定。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壹次減刑不得超過有期徒刑三年,具體減刑次數根據悔罪表現和立功表現確定。無期徒刑只有在服刑2年後才能減刑。根據悔罪表現和立功表現,壹般可以減為13以上20年以下。

2023年監獄減刑的標準:只要滿足以下減刑條件,就可以減刑:1。執行期間應嚴格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2.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3.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刑法第七十八條減刑的條件和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壹的,應當減刑:(壹)阻止他人進行重大犯罪活動的;(二)舉報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創新的;(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抵禦自然災害或者消除重大事故中表現突出的;(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三條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壹)認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規和監察規定,接受教育和改造;

(三)積極參加思想、文化和職業技術教育;

(四)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 *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壹的,應當減刑:

阻止他人進行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舉報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抵禦自然災害或者消除重大事故中表現突出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