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諒解書可以從輕處罰。
在刑事案件中,諒解書起到了化解矛盾糾紛的作用。主要針對有被害人,被告人或被告人親屬給予被害人壹定程度的補償或賠償,被害人對被告人表示諒解並向司法機關申請文書對被告人從輕處罰的刑事案件。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規定,對下列兩類刑事案件,被告人通過向被害人賠禮道歉或者賠償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的,當事人可以自願和解:(壹)被告人向被害人賠禮道歉或者賠償損失的;
(壹)因民事糾紛,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刑事案件,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二)可能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瀆職以外的過失犯罪案件。
同時,法律規定五年內故意犯罪的被告人不適用刑事和解。
但是,諒解書的適用範圍遠遠大於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刑事和解程序。不管是什麽案件,只要取得諒解書,就可以獲得壹定的從輕處罰。
根據20265438年7月1日生效的最新規範量刑規定,最高可減刑40%以下。
當然,這裏的40%以下包括40%、30%、20%、10%,甚至0%等等。也就是說,在某些情況下,如果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危害性特別大,即使被害人理解,也可能被判處死刑並立即執行,但不能從輕處罰。
第二,取得諒解書並不能減輕或免除處罰。
諒解書只是壹個解決矛盾的程序,不屬於法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法定的減輕處罰情節,即使取得諒解,也不能減輕處罰,更不能免除處罰。
題主所問的強奸罪是重罪。根據《刑法》第236條的規定,犯強奸罪的最低刑期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情節嚴重者需要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那麽這就意味著,即使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在沒有自首、立功、從犯、未成年或精神疾病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的情況下,他也將被判處至少三年有期徒刑。
三、特殊情況可以判處緩刑,甚至免除刑事處罰。
這主要是在法律上從寬情節或情節輕微的情況下。
例如,雙方尚未離婚,但在分居期間,男方曾強行與女方發生關系。這種情況壹般認為構成婚內強奸罪,但如果取得諒解,可以從輕處罰,判處緩刑。這是以前的典型案例。
再比如壹開始女方不同意,男方強行和女方發生了關系,但是後來女方愛上了男方,然後她想和男方結婚生子,男方也同意了,那麽這種情況下,男方可以從輕處罰。
又如,強奸案發生後,男方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而後女方表示諒解,因此也可以判處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