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壹位市民曬出了孩子今年收到的壓歲錢。
問:孩子們的壓歲錢應該給誰?
壓歲錢是壹份禮物。無論孩子多大,所有權都屬於他們。
同時,根據自然人的年齡,《民法典》將民事行為能力分為三類:18歲以上的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8歲以上18歲以下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8歲以下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民法典》中有三條規定:“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因此,只要妳是18歲,妳就有權自由支配妳的壓歲錢;“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壓歲錢具有純獲利益的性質。只要孩子年滿8歲,他們就有權自己保管壓歲錢;“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8歲以下的孩子身體和心理發育都不成熟,所以他們不能獨自支配壓歲錢,他們可以交給父母保管。
問:有些家長擔心孩子雖然8歲多了,但畢竟是未成年人。如果他們自己保管壓歲錢,他們該怎麽辦?
a:根據《民法典》的規定,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根據其年齡和智力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其心智發育尚不成熟。實施重大、復雜的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可以購買書籍、文具、零食等。用壓歲錢,但如果用於購買網絡遊戲設備和打賞網絡主播,則是壹種不符合其年齡和智力的行為,父母需要征得其同意或追認。如果父母不願意,那麽這些行為在法律上是無效的。例如,如果他們打賞網絡主播,家長可以要求網絡平臺退還這筆錢。
洛陽壹位市民曬出了孩子今年收到的壓歲錢。
問:父母可以隨意花孩子的壓歲錢嗎?
a:有些人認為,在孩子收集壓歲錢的同時,父母也在給別人家的孩子壓歲錢,所以用孩子的壓歲錢“彌補虧空”是沒有問題的。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因為孩子收到的壓歲錢是壹種禮物,歸根結底,它是孩子的個人財產。
《民法典》第三十五條規定:“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也就是說,父母只能把孩子的壓歲錢花在孩子身上,比如給孩子交學費、補習費、買學習用品等,而不能用於自己的消費,比如給自己買衣服、請朋友吃飯等。
更多的家長註重科學管理孩子的壓歲錢。
對於“孩子們的壓歲錢應該屬於誰”的話題,很多家長的網友吐槽民法典出現的太晚了。“小時候拿不到壓歲錢,長大後還是拿不到。”
市民韓女士的孩子今年三歲半。自出生以來,孩子已經收到了3萬多元的壓歲錢,她每年都將這些錢存入銀行。“我給孩子開了壹個專門的銀行賬戶,我打算把這筆錢存起來,將來全部花在孩子的教育和健康投資上。”她說。
記者了解到,壹些銀行推出了兒童壓歲錢投資門檻較低的理財產品,家長也越來越重視兒童壓歲錢的科學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