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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高速公路限速標準是什麽?有什麽具體的嗎?
國家高速公路限速標準是最高時速不超過120公裏,最低時速不低於60公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第六十七條?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貨車等設計最高時速低於70公裏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上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七十八條?快速路應標明車道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裏,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裏。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客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裏,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100公裏,摩托車不得超過80公裏。

如果同方向有兩條車道,則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裏;如果同方向有三條以上車道,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裏,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裏。道路限速標誌指示的速度與上述車道速度不壹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誌指示的速度行駛。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交通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五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時,同車道的後車與前車必須保持足夠的行車距離。正常情況下,行駛速度為100公裏時,車距在100米以上;當車速為每小時70公裏時,車與車之間的距離超過70米。如遇大風、雨、雪、霧或道路結冰,應減速行駛。

第十六條機動車需要超車或者變更車道時,必須提前開啟轉向燈,並在夜間使用遠光燈和近光燈。在確認待駛入車道前方車輛與後方來車之間有足夠的行駛距離後,方可駛入待駛入車道。超車時只允許相鄰車道通行。超車後,駛入超車道的機動車應當立即駛回車道。

第十八條?機動車因故障需要臨時停車檢修時,必須提前開啟右轉向燈駛離車道,在緊急停車帶或右側路肩停車。禁止在車道上修理汽車。

機動車修理後需要返回機動車道時,應當首先在緊急停車帶或者路肩上提高車速,並開啟左轉向燈。進入機動車道時,不得妨礙其他車輛的正常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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