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離職後,原單位表示賬目出現問題由出納負責,合理合法。只要是誰做的帳,十年後查出是誰的責任。這是做財務工作的責任。不是說辭職後就不需要負責任了。單位負責人的責任應是嚴格的,單位負責人除非能證明自己反對或不知情,否則應對單位的違法會計行為負責。因此,我想提醒您,做財務工作必須具有責任感和法律意識。
簽署金融就業保證書合法嗎?
簽訂金融從業保函屬於違法行為,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會計師辭職需要多長時間?
會計師壹般辭職壹個月,免除責任。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只要妳在工作中沒有做違法的事情,妳就不會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如果妳在工作中做了違法的事情,妳就要承擔壹定的責任,所以會計壹般辭職壹個月。
如果我的財務辭呈沒有交出,我可以離開嗎?
30天期滿後,即使沒有交接,勞動者也可以離開。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他們需要做好交接工作。但是沒有交接的問題屬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關。
綜上所述,離職前賬目出現任何問題,財務部門都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六條
單位負責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給予降級、撤職、調離崗位、開除或者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完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應當將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