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
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的追究。
保守國家秘密是公民的義務。
根據《保守國家秘密法》,所有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國家機密受法律保護。壹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的追究。
國家秘密的範圍:
1.國家大事的重大決策。
2.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3.外交或外交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受保密義務約束的事項。
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5.科技中的秘密。
6.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7.經國家保密部門確定應當保密的其他國家秘密。
國家秘密載體是指承載國家秘密信息的物體。國家秘密的載體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以文字、圖形、符號記錄國家秘密信息的紙質媒體載體:如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手稿、檔案、電報、信函、統計資料、圖表、地圖、照片、書刊、圖文資料等。這種載體形式是目前國家秘密最常見的載體。
2.用磁性物質記錄國家秘密信息的載體:如計算機磁盤(軟盤、硬盤)、磁帶、錄音帶、錄像帶等。用於記錄國家機密信息。隨著辦公現代化技術的發展,這種載體形式會越來越多。
3.用電信號和光信號記錄和傳輸國家秘密信息;如無線電波和光纖。國家機密以某種信號形式在這個載體上流動和傳輸。只有通過壹定的技術手段,才能還原這些機密信息,知道具體內容。
4.含有國家秘密信息的設備、儀器、產品及其他載體
以上四種載體是國家秘密載體的基本形式。我們開展的保密工作主要是針對這些有形的國家秘密的載體,按照法定程序確定密級,並制定具體的保密措施對這些秘密載體進行控制和管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三條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
壹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
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的追究。
第四條保守國家秘密工作(以下簡稱保密工作)應當遵循積極防範、突出重點、依法管理的原則,既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又有利於信息資源的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