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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車庫的屋頂厚500mm。現在有必要做專家論證。誰知道我們應該準備什麽?我是建造者!
詳見建建【2009】87號《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屋面500mm,其模板是超過壹定規模的危險分項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架工程:搭設高度為8米及以上;架設跨度為18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為15kN/m2及以上;集中線路負荷為20kN/m2及以上。”屋頂的總建築荷載超過15kN/m2。

需要準備的具體事項:

第五條風險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專項方案;對於超過壹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超過壹定規模的危險子項目範圍見附件二。

第七條專項規劃的編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概況:風險較大的分項工程概況、施工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障條件。

(2)編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標準、規範及圖紙(國標圖集)、施工組織設計等。

(3)施工計劃: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設備計劃。

(4)施工工藝:技術參數、工藝流程、施工方法、檢查驗收等。

(5)施工安全保證措施:組織保證、技術措施、應急預案、監測監控等。

(6)勞動力計劃: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

(七)計算及相關圖紙。

第八條建設單位技術部門應當組織本單位施工技術、安全、質量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對專項方案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和相關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共同簽署。

第九條風險較大超過壹定規模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專家論證會。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

下列人員應當參加專家論證會:

⑴專家組成員;

項目負責人或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

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相關人員;

(四)施工單位項目的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項規劃編制人員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勘察設計單位的項目技術負責人及有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