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違法嗎?
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根據法律條約,用人單位必須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這是法定義務。如果它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單位來說是非法的,它將花費更多。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因用人單位原因未能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根據這壹規定,勞動者最多可以主張11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壹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應當自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根據這壹規定,工人要求雙倍工資沒有最長時限。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相應的勞動合同,否則將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
基本原則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壹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成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以勞務派遣形式接受用工的單位(以下簡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為若幹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