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購買假冒商品如何賠償?
這樣消費者買到的是假貨,這是商家的欺詐行為。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消費者可以要求增加賠償數額,增加賠償數額壹般為消費者接受的服務或者商品價格的三倍。增加賠償的法定賠償額小於500元,需要按照500元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按照其他規定執行。但是,為了證明許多商家出售的商品中沒有假貨,如果商家有自我承諾,消費者可以先看看商家對售假有什麽樣的賠償標準。如果商家宣傳假壹賠十,那麽消費者保留證據後可以獲得十倍賠償。消費者可以向行政部門投訴後獲得賠償,也可以與商家協商解決賠償金額。
二、買到假貨時如何維權:
如果發現消費者購買的商品是假貨,他們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保護自己的權益並要求賠償:
1.當消費者買到假貨時,可以與商家自行協商並要求賠償;
2.消費者可以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壹般是向工商局和消協投訴;
3.消費者可以根據國家法律要求消費者協會或法律監管組織做出調整;
4.當消費者和經營者無法達成壹致時,雙方可以到仲裁機構對商品進行仲裁;仲裁的結果沒有法律約束力,只是壹個證明。但是,您可以拿著這個證明向人民法院起訴。
5.消費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商家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八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依照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a)貨物或服務有缺陷;
(二)商品不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且銷售時未作說明的;
(三)不符合商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明的商品標準;
(四)不符合以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條件。
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要求增加賠償消費者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是消費者而為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身體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壹條等法律法規要求經營者賠償,並有權要求獲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