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什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不動產或者動產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權請求返還原物;占有人有權對妨礙占有的行為請求排除妨礙或者危險;如果損害是由侵占或妨礙造成的,占有人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占有人自占有之日起壹年內不行使返還原物的請求權的,請求權消滅。
在法律規定中,占有返還請求權有四個要件。首先,索賠人是占有人;第二個占有者的占有已被篡奪;第三,被請求的人是篡位者及其繼承人;第四,必須在占有被篡奪後壹年內行使。根據這四個構成要件,無論侵占者是善意還是惡意,所有權人都可以行使占有返還請求權。
第二,非法占有是否受法律保護?
非法占有是指行為人在實施犯罪行為時客觀上實際非法控制財務,主觀上企圖通過危害行為實現對財產的實際非法控制,而不是要求行人永久控制財務。
非法占有是指沒有合法依據,侵占公私財物的行為,如侵占哄搶、截留回扣、貪汙賄賂、騙取等。以上四點必須同時滿足才能被認可。非法行使占有權,包括善意非法占有和惡意非法占有。但是,無論是善意占有還是惡意占有,原則上都不受法律保護。應該歸還。
第三,不當得利與無權占有的區別
不當得利是指在沒有法定事由的情況下,他人受到損害而自己受益,並且要求他人受到損害與自己受益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無權占有又稱擅自占有、擅自占有,是指沒有法律依據或理由的占有,如占有贓物、遺失物等。
未經授權的占有是指未經授權的占有,例如,因盜竊他人物品而產生的占有是未經授權的占有。
無權占有人不能對抗權利人返還原物的主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五條返還原物請求權人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條排除請求權損害或者可能損害財產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礙或者消除危險。
第二百三十七條因請求返還不動產或者動產造成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第二百三十八條財產權損害賠償請求權侵犯財產權給權利人造成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要求賠償損失或者承擔其他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