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為壹年,從傷害發生時起計算。輕傷是指人體局部組織器官的輕微損傷或暫時性功能障礙;頭頸部損傷:頭皮擦傷面積大於5平方厘米;頭皮挫傷;頭皮下血腫傷口。頭部外傷後,確實有神經癥狀。面部軟組織非穿透性傷口。面部受傷後留下的疤痕、外傷後留在臉上的異常色素等。
上訴是指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對第壹審未生效的判決、裁定表示不服,請求上級人民法院審理並撤銷原判決、裁定的訴訟行為。
提起上訴的條件
1,必須有符合條件的上訴人和被上訴人。
2.必須是依法允許上訴的判決裁定。
3.符合法定上訴期限。
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當事人行使訴權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上訴的主體必須是享有上訴權的當事人或依法享有上訴權的訴訟代理人。這些人應該是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壹審中的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和特別授權的委托代理人也可以代為行使訴權。此外,其他任何人無權對判決或裁定提出上訴。
2、上訴的對象必須是獲準上訴的判決或裁定。不允許對最高法院的判決或裁決、按照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以及法律不允許上訴的其他裁決提出上訴。此外,調解協議不能上訴;
3、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上訴。不服判決的上訴期為15天,裁定為10天。居住在國外的當事人不服壹審判決的上訴期為60天;
4.上訴狀必須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被上訴人的人數提交副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義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時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