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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職務津貼解讀
人民值班崗位津貼和加班津貼的標準壹般為第壹類津貼每人每天50元,而第二類津貼每人每天40元;同時,應根據不同的職稱和工作性質以及和諧程度制定,並均按國家標準執行。

1、縣(市)級公安機關和直轄市公安局、監獄、監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監區(大隊)以下單位人民警察值班,值班崗位津貼標準為壹類津貼每人每天50元,二類津貼每人每天40元。

2、市(地)級公安機關、監獄、強制隔離戒毒所的人民警察因公、執勤崗位津貼標準為,壹類津貼每人每天40元,二類津貼每人每天30元。

3.省級以上公安機關、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人民警察執勤時,執勤崗位津貼標準為壹類津貼每人每天30元,二類津貼每人每天20元。

4.國家安全機關人民警察執勤時,執行同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勤崗位津貼標準。

5、縣(市)級法院、檢察院的值班司法警察,值班崗位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天40元;市(地)級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值班時,值班崗位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天30元;省級以上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值班時,值班崗位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天20元。

外地餐飲補貼需要交稅嗎?

外地餐飲補貼屬於誤餐補貼,不需要繳納個稅。誤餐補貼是指個人因公在市區或郊區工作,不能上班或回來吃飯,確實需要在外面吃飯時,根據實際誤餐次數和規定標準領取的餐費。單位以誤餐補貼名義向員工發放的補貼、津貼,應並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崗位工資、等級工資、基礎工作、工齡工資。人民警察還包括各種津貼,如警銜津貼和執勤津貼。妳好,根據工資制度改革的相關政策,機關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工資制度。機關實行職務與職級相結合的工資制度,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公務員四項工資補貼”由以下四部分組成:壹是基本工資,包括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統壹標準。第二是國家提供的補貼。即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發放的津貼補貼主要包括地區津貼、機關事業單位特崗津貼和相當於本人當年2月基本工資65438+的年終壹次性獎金,全國實行統壹標準。第三種是改革補貼,即通過將單位原來用於幹部職工職務消費和福利待遇的資金進行改造,直接支付給公務員的貨幣補貼。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補貼,包括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房租上漲補貼、取暖補貼、物業管理補貼和公務用車補貼。由於各地改革進度不同,其具體項目和標準也有所不同。實施績效工資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收入由以下四部分組成。壹是基本工資,包括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實行全國統壹標準;二是國家統壹規定補貼,主要包括地區工資和薪級,全國實行統壹標準;第二,國家統壹規定津貼和補貼,主要包括地區津貼和事業單位特殊崗位津貼,並在全國範圍內執行統壹標準;第三是績效工資,包括基本績效工資和激勵性績效工資。事業單位原發放的年終壹次性獎金納入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總額由同級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部門核定,單位在核定的總額內自主分配;第四,改革補貼。各地補貼項目和標準不盡相同。有的地方是依職權發放,有的地方發放物品的標準與職權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四十條人民警察實行國家公務員工資制度,享受國家規定的警銜津貼和其他津貼、補貼、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