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不到9歲的小女孩,這個年紀,本該穿著漂亮的衣服,結交新朋友,感受父母的關愛,但對玲玲來說卻是噩夢的開始。
父母往往扮演著孩子前半生最好的伴侶,但並不是所有人都配做父母,沒有盡到守護義務卻給孩子帶來摧殘的父親更不配為人。
父母離異,女孩被父親欺負。
1991年,家住成都的玲玲在8歲時面臨父母離異。李某與妻子因感情不和離婚,法院將女兒判給李某。
但是誰會想到壹個父親對自己的女兒有邪念呢?玲玲的母親離開後不久,李侵犯了自己的女兒。
然而,年幼的玲玲只知道父親很暴力,身體很難受,卻不知道李在對自己做什麽。但李卻因此變本加厲,壹次次對玲玲做壞事。
李怕事情敗露,就把臥室的窗戶用木板封了起來。他作案的地方就像壹個小黑屋,沒有壹絲光線。他壹直威脅玲玲,不讓她接近任何成年人。每次玲玲和其他大人交流或者不按時回家,李就拿著大刀四處張望。
壹次,玲玲去看她的媽媽。李知道後,用家夥打玲玲的頭,傷口在流血。
16歲的玲玲懷孕時,李為防止被發現,用木棍擊打玲玲的腹部。
壹個變態父親的行為毀了壹個女孩和壹個家庭。
玲玲從1991跟隨父親生活,直到1999被發現懷孕。玲玲過了八年陰郁的生活。玲玲不是這八年裏唯壹受傷的人。
原本就精神錯亂的奶奶,只能看著兒子做壞事,默默幫助孫女。看到玲玲的傷,奶奶在家用蜘蛛網給她包紮了傷口。還好傷口沒有加重,奶奶就這樣渾渾噩噩的活著。
另壹個被折磨的人是玲玲的爺爺。紙包不住火。李對玲玲做的壞事,外人可能很少看到,但瞞不過家人。
玲玲爺爺知道這件事後,罵了李壹頓。然而,暴戾的李卻不顧壹切地拿刀向父親砍去,砍斷了爺爺玲玲的手指。
爺爺不僅要忍受兒子做這種沒心沒肺的事,還要帶著殘疾的身體度過余生,但他最終還是選擇了自殺,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另壹個是玲玲的媽媽。當玲玲的媽媽得到女兒懷孕的消息,加上平日裏非常關心女兒的情況,不難猜到是怎麽回事。雖然知道,但最後還是精神崩潰了。
女孩終於鼓起勇氣揭露了父親的惡行,惡人受到了懲罰。
玲玲的懷孕逐漸暴露了李的暴行,越來越多的人站出來支持玲玲。受到鼓勵和安慰的玲玲決定將父親的罪行公之於眾,她選擇了報警。
在當地人的眼裏,李是壹個懶惰、遊手好閑和暴力的人,但當他對女兒的所作所為被披露時,許多人仍然感到震驚。最終,李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總結
很多人說李13的量刑太輕,但法律也是如此。沒有什麽可以彌補李對這個家的傷害。
父母要做的是孩子的後盾和保護傘,要給孩子帶來良好的教育,舒適的成長環境和幸福的生活。這是他們的責任和義務,而像李這樣的施虐者,毫無人性可言,他給孩子帶來的傷害,是他壹生的陰影,很可能對她以後的人生造成極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