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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才補貼申請條件
淄博市人才補貼申請條件:

1.淄博市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新培養引進的博士研究生。

2 .淄博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新培養、新引進的五年內研究生。

3 .淄博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新引進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畢業五年內。

4.畢業後五年內新到淄博企業、個體工商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全日制工作或創業的全日制在校大學生。

5.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二等獎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競賽前十名的高職、中職學校畢業生,畢業後五年內在淄博企業全職工作。

淄博市人才補貼政策是:

1.每個博士生每月4000元;

2 .碩士生每人每月2000元;

3.本科生每月1000元。

4.畢業後五年內新到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工作或創業1年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大學生,壹次性領取1萬元生活補助。

補貼分配流程:

找人的政策。市人社局收到公布的文件後,通過“無形認證”確定補貼人員和補貼金額。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的,資金到位後,補貼資金撥付至專業技術人員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

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也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自主申請:

(1)網上申請。申請人通過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淄博市人才綜合服務平臺”向市、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

(2)現場應用。申請人可在市或區行政服務中心人社部門窗口提出申請。宣傳和資金分配流程同上。

市、區縣人社局可通過信息共享方式查詢社會保險繳納情況(無法查詢的,須由申請人提供)。獨立評價企業的單位還需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授權文件(含評價年度)、企業公開發表的文件、職稱證書及工資等生活待遇支付證明。

法律依據:

淄博市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實施細則

分配標準

01我市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新培養、新引進的博士研究生,連續5年每月享受4000元生活補助。

我市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新培養、新引進的研究生,5年內每月給予2000元生活補助,連續發放5年。

我市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新引進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畢業五年內,連續五年每月發放生活補貼1萬元。

畢業後五年內新到我市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工作或經營1年以上的全日制大學生,給予壹次性生活補助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