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寫職業可以是個體業主。
1.如果妳是雇主,可以在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上填寫“名稱”,如* * *服裝店、* *理發店、* *超市等。
2.如果妳是員工,可以填寫營業執照上的“姓名”,也可以填寫戶籍所在村(居)委會的名稱。
法律依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
(2011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56號發布)
第六條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包括:
經營者的名稱和住所;
②組成形式;
三、經營範圍。
(四)營業場所。
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以名稱作為登記項目。
第七條經營者的名稱和住所是指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公民的名稱及其住所的詳細地址。
第八條企業組織形式包括個體企業和家族企業。
如果是家族企業,參與企業經營的家庭成員的姓名應同時備案。
第九條經營範圍是指個體工商戶開展經營活動的行業類別。
登記機關根據申請人的申請,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的分類標準登記個體工商戶的經營範圍。
第十條經營場所是指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的詳細地址。
個體工商戶只能有壹個經登記機關登記的經營場所。
第十壹條個體工商戶申請使用名稱,應當按照《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辦理。
第三章註冊申請
第十二條個人、經營者本人為申請人;對於家族企業,家庭成員中的主經營者是申請人。
委托代理人申請開業、變更或者註銷登記的,應當提交申請人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資格證明。
第十三條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可以直接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辦理登記;登記機關委托其下屬工商所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的,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記。
申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過郵寄、傳真、電子數據交換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交申請。以傳真、電子數據交換或電子郵件方式提交申請的,應提供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的聯系方式和通訊地址。登記機構受理的申請,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之日起5日內提交與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內容壹致的申請材料原件。
第十四條申請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營業場所證明;
(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五條申請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變更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新經營場所的證明;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條申請個體工商戶註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註銷登記申請書;
(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及全部復印件;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條申請開業或者變更登記的經營範圍涉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的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在申請登記前報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並向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