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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離婚證,法院同意的離婚有效嗎?
有法院通過的離婚協議,但沒有離婚證,視為離婚。

有法院通過的離婚協議,但沒有離婚證,視為離婚。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簽了離婚協議卻不登記離婚算離婚嗎?

沒有取得離婚證就簽了離婚協議不算離婚。夫妻雙方選擇登記離婚的,必須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完成離婚登記,即解除婚姻關系。現在協議離婚有以下程序:

第壹,申請離婚。夫妻雙方攜帶身份證、結婚證等材料,簽署離婚協議,到婚姻登記機關指定的辦公室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

第二,壹審。婚姻登記處婚姻登記員經初審認為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出具離婚登記受理回執。

第三,離婚冷靜期。自受理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男女壹方不同意離婚的,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四,復習。冷靜期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攜帶相關證件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5.註冊和認證。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核,符合條件的,婚姻登記員應當按照工作規範進行登記並出具《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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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壹千零七十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壹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壹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發現雙方確屬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壹致意見的,應當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1080條離婚登記完畢或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時,婚姻關系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