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證書發放範圍
按照2021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上海考區公布主觀題考試成績和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公告,在本市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並通過司法部審查的人員。
普通高等學校和軍隊院校2022年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含專科畢業生)和近期同等學力碩士畢業生不在本次認證範圍內,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二、證書發放安排
(壹)發行方式
根據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為避免人群聚集,采取“指定地點、指定日期、分時段、現場采集”的方式。請見本通知書附件,申請人按本人姓名對應的指定發證地點(上海市龔* *法律服務中心和浦東新區龔* *法律服務中心),在規定的日期和時間領取證書,並牢記本人的執照號碼。應在發證地點報告許可證號碼,以查詢證書。
(2)認證流程
申請人進入指定辦證場所服務大廳→掃描“場所碼”或刷“數字哨兵”進行驗證,接受測溫→根據指示牌上的指示到辦證窗口核對身份領取證件→核對證件信息→離開服務大廳。
(三)發行地的詳細信息。
1.上海市公* * *法律服務中心(徐匯區小木橋路470號,地鐵4號線大木橋地鐵站233米,地鐵12線,請從零陵路正門進入)。
2.浦東新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浦東新區金海路1000號41號樓,距地鐵9號線金橋站1000米)。
(4)咨詢電話
上海公共法律服務中心:(021)25653557;浦東新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021)20231318。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8:00。
三、註意事項
(1)認證分兩個地方。申請人要看清楚自己該去哪裏,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指定日期和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證書,避免來回奔波。
(二)證書必須親自領取,不得委托。
(三)自覺遵守本市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持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24小時內核酸采樣證明,主動掃描“場所代碼”或刷“數字哨位”驗證,接受體溫測量(體溫必須
(四)領取證書後,請認真核對證書姓名、身份證號、照片等相關信息,如發現錯誤及時告知工作人員。
(5)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辦證現場不提供停車位,請申請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浦東新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停車位有限,請申請人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請不要在規定日期以外前往,以免領證。如確實無法在規定日期和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證書,可在集中發證後撥打咨詢電話(021)25653557預約,另行安排時間領取證書,發證地點安排在上海市龔* * *法律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