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무료 플랫폼 - 托付單的法律效力
托付單的法律效力
法律主觀性:

支付令的法律效力是什麽?支付令作出並發出後,具有督促債務人履行義務或者督促債務人提出書面異議的效力;如果債務人在法定期限內,即在收到支付令後15日內沒有提出異議,支付令將具有強制執行效力。要申請支付令,必須滿足這些條件。債權人只能要求債務人支付金錢或者匯票、本票、支票、股票、債券、國庫券、可轉讓存單等有價證券。其他物的支付請求或者行為的支付請求,不適用監督程序。2.請求支付的款項和證券已經到期,金額已經確定,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已經陳述。尚未到期或者雖已到期但金額不確定的債權,不適用監督程序。3.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不存在需要支付的款項,也就是說,債權債務關系是明確的。4.債務人在中國,下落不明。5.托付單必須能夠到達債務人。監督程序的簡易性決定了在整個監督程序中,債務人唯壹的權利是對支付令提出書面異議的權利。如果托付單未交付給債務人,債務人不能行使其對托付單提出異議的權利。因此,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是適用監督程序的必要條件。但是,支付令送達債務人本人,債務人拒絕接受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達。6、需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是指債務人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書應當載明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況、請求給付的貨幣或者有價證券的種類和數量、請求的事實和理由,以及向特定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聲明。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債權人可以向其中壹個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由最先立案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7.債權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支付令申請後5日內通知債權人不予受理。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申請支付令的案件,不受債權數額限制。申請支付令後如何操作1和審核?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應當由壹名法官進行審查。經審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裁定駁回申請:(1)申請人不具備當事人資格;(2)證明支付貨幣或有價證券的文件未約定逾期支付利息、違約金或賠償金,債權人堅持支付利息、違約金或賠償金的;(三)要求支付的款項或者證券是違法所得;(四)要求支付的款項或者證券尚未到期或者金額不確定的。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請後,發現不符合本解釋規定的受理條件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裁定駁回申請。2.制作支付指令。人民法院發出支付令,應當送達債務人。支付令送達債務人,債務人拒絕接受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達。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